2015/01/08浙江工業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石東坡教授來訪
發布日期 2015-01-08 00:00:00
【2015/1/7】浙江工業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石東坡教授,於一月七日前來文藻外語大學國際事務系,和系上教授分享大陸相關立法經驗,也向台灣的專家學者請益立法相關議題。與會人士除了文藻外語大學國際事務系的林建宏主任、陳玉珍教授、張競教授、吳紹慈教授、簡赫琳教授外,還有多位校外學者參與此次研討會。
石東坡教授為浙江工業大學文化與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創新團隊支持計畫”“文化法治研究”創新團隊首席專家,《中國立法學評論》主編,入選浙江省“十二五”高校中青年學科帶頭人計畫,中國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理事,浙江省憲法與地方立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律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專家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中國立法學研究中心研究員、山東大學(威海)法學院、河北金融學院等院校兼職教授,在《行政法學研究》、《社會科學戰線》等發表論文70餘篇,著有《立法設計過程導論》等專著,對立法理論、文化立法等有較為深入的研究與建樹。
此研討會的議題分三大部分:一、立法法的歷史地位與局限;二、立法法修改的目標與原則;三、立法法修改的內容與選項。石教授特別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此法是現階段中國法的淵源中一部特別重要的基本法律,也是現階段中國法的體系中一部十分重要的憲法性法律,立法法的制定是為了健全中國大陸的憲法制度與實施憲法,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形成基本完備的立法體制與奠定法律創制的程式制度。然而,立法法卻有瑕疵與缺憾。其偏重於立法權限、程式、監督而忽略了立法者的制度規制,也忽略了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其他法的淵源解釋;偏重于立法主體的許可權規制而全然沒有設置立法不盡職守的法律責任;偏重于立法制度建置而嚴重忽略了立法技術事宜。
為了達到立法法修改的目標與原則,從民主、科學、法治等三大方向中提出了立法法修改的內容與方案,同時也與台灣教授學者請教立法機關在台灣的法治社會中扮演的腳色、立法機關黨團活動的狀況、以及立法機關委員會的功能及活動。
台灣與中國大陸學者透過立法議題的切磋交流,除了更加了解兩岸政治現況外,也拓展國際事務系與浙江工業大學法學院間的學術交流活動。
【2015/1/7】浙江工業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石東坡教授,於一月七日前來文藻外語大學國際事務系,和系上教授分享大陸相關立法經驗,也向台灣的專家學者請益立法相關議題。與會人士除了文藻外語大學國際事務系的林建宏主任、陳玉珍教授、張競教授、吳紹慈教授、簡赫琳教授外,還有多位校外學者參與此次研討會。
石東坡教授為浙江工業大學文化與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創新團隊支持計畫”“文化法治研究”創新團隊首席專家,《中國立法學評論》主編,入選浙江省“十二五”高校中青年學科帶頭人計畫,中國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理事,浙江省憲法與地方立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律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專家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中國立法學研究中心研究員、山東大學(威海)法學院、河北金融學院等院校兼職教授,在《行政法學研究》、《社會科學戰線》等發表論文70餘篇,著有《立法設計過程導論》等專著,對立法理論、文化立法等有較為深入的研究與建樹。
此研討會的議題分三大部分:一、立法法的歷史地位與局限;二、立法法修改的目標與原則;三、立法法修改的內容與選項。石教授特別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此法是現階段中國法的淵源中一部特別重要的基本法律,也是現階段中國法的體系中一部十分重要的憲法性法律,立法法的制定是為了健全中國大陸的憲法制度與實施憲法,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形成基本完備的立法體制與奠定法律創制的程式制度。然而,立法法卻有瑕疵與缺憾。其偏重於立法權限、程式、監督而忽略了立法者的制度規制,也忽略了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其他法的淵源解釋;偏重于立法主體的許可權規制而全然沒有設置立法不盡職守的法律責任;偏重于立法制度建置而嚴重忽略了立法技術事宜。
為了達到立法法修改的目標與原則,從民主、科學、法治等三大方向中提出了立法法修改的內容與方案,同時也與台灣教授學者請教立法機關在台灣的法治社會中扮演的腳色、立法機關黨團活動的狀況、以及立法機關委員會的功能及活動。
台灣與中國大陸學者透過立法議題的切磋交流,除了更加了解兩岸政治現況外,也拓展國際事務系與浙江工業大學法學院間的學術交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