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學、碩士一貫學程申請公告
發布日期 2016-05-24 00:00:00
依據文藻外語大學大學部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暨各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辦理
(請參考以下資料)
項目 | 國際事務碩士學位學程 |
錄取名額 | 1名 |
申請時程 | 收件日期:105.5.11~105.5.20 (延長至5/30星期一) 初試日期:105.5.23~105.5.27(書面審查) 書面審查結果公佈:105.6.2(公告於各所網頁並電話連絡) 複試日期:105.6.8 |
申請資格 | 大學部四年制三年級學生前50% 大學部二年制三年級學生前% |
繳交資料 | 1、 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正本(含班級排名) 3、 4、英文檢定成績 |
申請流程 | 備妥甄選應繳交審查資料,於規定時程內之上班時間,送交各研究所辦公室。 |
甄選流程 | 初試:書面審查,取招收名額之3倍進入複試。 複試:英文口試。 |
甄選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 初試佔60% 複試佔40% 取得國際事務相關專業證照者,及各外語檢定成績(英、法、德、西、日)達該系畢業門檻要求者,均酌予加分。 |
105年6月17日(公布於國事碩士學位學程網頁) | |
其他注意事項 | 1.甄選通過之預研生,可於105學年度選課上修取得預研生資格之系所開設碩士班課程。 2.研究所學分之收費併在大學部之27學分數計算,超修部份按本校選課辦法另訂之。 3.甄選通過之預研生,必須於105學年度取得學士學位,並參加本校106學年度碩士班(指取得預研生資格之研究所)甄試入學或一般入學考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本校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4.其它規範請詳閱「文藻外語大學大學部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 5.以上辦法內容若有更動,將公告於各所網頁,不再另行通知。 |
依據文藻外語大學大學部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暨各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辦理
(請參考以下資料)
項目
國際事務碩士學位學程
錄取名額
1名
申請時程
收件日期:105.5.11~105.5.20 (延長至5/30星期一)
初試日期:105.5.23~105.5.27(書面審查)
書面審查結果公佈:105.6.2(公告於各所網頁並電話連絡)
複試日期:105.6.8
申請資格
大學部四年制三年級學生前50%
大學部二年制三年級學生前50%
繳交資料
1、 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正本(含班級排名)
3、 讀書計晝及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
4、英文檢定成績
申請流程
備妥甄選應繳交審查資料,於規定時程內之上班時間,送交各研究所辦公室。
甄選流程
初試:書面審查,取招收名額之3倍進入複試。
複試:英文口試。
甄選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初試佔60%
複試佔40%
取得國際事務相關專業證照者,及各外語檢定成績(英、法、德、西、日)達該系畢業門檻要求者,均酌予加分。
105年6月17日(公布於國事碩士學位學程網頁)
其他注意事項
1.甄選通過之預研生,可於105學年度選課上修取得預研生資格之系所開設碩士班課程。
2.研究所學分之收費併在大學部之27學分數計算,超修部份按本校選課辦法另訂之。
3.甄選通過之預研生,必須於105學年度取得學士學位,並參加本校106學年度碩士班(指取得預研生資格之研究所)甄試入學或一般入學考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本校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4.其它規範請詳閱「文藻外語大學大學部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
5.以上辦法內容若有更動,將公告於各所網頁,不再另行通知。